第5章 紧张,除族籍!
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“[原则其有特异性!私人之原则也!]
  [余本(季余)分本体主体!
  主体是季(子邪),本体是余!
  余欲念魔,邪无未怨!
  是心魔而非心魔!
  心魔所有,八者皆有!
  心魔未有,八体皆有!]
  季也没发现他精神失常。
  不!应该说他没把精神失常当回事,没关注,自然没注意!
  或许季也没注意,他下意识对自己的定义!
  [朋友虽少,看都看不过来!
  小人?没时间认识!]
  朋友少,陌生人多矣,敌人?
  是故虚伪之神,敌也!
  虚伪之人多也,何须言神!
  斩王斩帝,莫如此!
  [季若称王,天下大乱!]
  然未有!
  此季之过也!
  基于原则而论,
  [原则具有特异性!私人之原则也!]
  [原则对于他人必定是片面的!]
  [原则是基于自身利益,再成就他人利益!(至于他利成与不成,未知!)]
  这些,季应该连想都没想过!
  ——
  [爱情,是你该有的吗?
  妻子,你养的活吗?
  季余愣了又愣,答:
  不可否认,妻子,我养不活!
  爱情,的确不该想!]
  (正如,季与齐子为夫妻时,季虽然常称齐子为妻子,但无可否认,季更像是以对孩子方式对齐子,这一点,季非常清楚!所以他俩结束了!
  因此,季很清楚,他养不起妻子!
  爱情,并不应适用于他!
  ——
  [季,精神失常也!]
  [原则,精神失常有之原则!]”
  余欲念魔,邪无未怨!
  某种意义上他们比亲兄弟还亲(,但却也不是克隆),因此,季余的理念与精神状态同样影响其他七位,这无可避免!
  七位中,虽然以季余为中心,不存在主权纷争;但各有自身的特异性,是八位八存在,而非八位一存在!
  根据比沙的经验,对他个人而言,
  在维持必要生活前提下,蜗居一处,不如浪迹天涯!
  因此他明白,普通镇,他可以暂居几年,但他终究要离开;而且,比沙的耿鬼已经吸引了众多观注的目光。原本他并不想在普通镇停留,但现在他被一件件事拖住了。
  普通镇还不知会吸引什么牛鬼蛇神,而罂粟一事,让比沙更为关注!同样外来的家伙,还种罂粟,实在让人费解!
  …… ……
  经此一事,他有点了解,季余的不合群了!
  [季生平刚拙自信,年来不为众人所容!
  为至理!
  原本我想掩示自身的力量,
  回归原来的生活!
  并不是我鄙视同族,
  我们本一族,何谈鄙视!
  我并没有动用超常的力量,
  但我发现我的原则与生活格格不入!
  我有诉求,同族给不了我的原则!
  我的实力可以,但并不能动用!
  因此我,早就回不去了!
  没有实力,尚且不能苟且偷安;
  有了实力,反而要为了生活苟且偷安!
  季本虽蠢才,但也做不得如此之贱!
  伤心之事,何必书写,何必记忆!
  明明可以拥抱自己的原则,
  我没办法放弃尊严!
  没办法放弃最起码的傲骨!]
  比沙的私人(非正式)道馆开张,学员不收费。
  根据当地深山里精灵的种类,比沙用赤A!橙A!黄A!绿A!蓝A!靛A!紫A!
  赤b!……!紫b!
  赤c!……!紫c!
  赤d!……!紫d!
  分别模拟小拉达!小拳石!橡实果!刺尾虫!绿毛虫!独角虫!超音蝠!
  霹雳电球!角金鱼!鲤鱼王!丑丑鱼!海星星!墨海马!瓦斯弹!
  大舌贝!大葱鸭!波波!烈雀!嘟嘟利!阿柏蛇!尼多朗!
  穿山鼠!卡拉卡拉!毛球!鬼斯!六尾!宝宝丁!皮宝宝!
  挑选中的这二十八只用作学员试用精灵!
  跟他的精灵剩下的赤!……!紫!鬼斯!胖丁!皮皮!菊草叶!六尾训练!
  与此同时,由于比沙毁去了山顶‘盆地’里的植株,普通镇居民比较烦躁。在有心人士(比沙的推波助澜之下,不说臭到家了,也算是镇上最大的恶势力!
  比沙明知不解释会被误会,但是比沙无所谓!比沙本来就是傻子(精神失常),本来就不喜与人交流!比沙深深的知道,本来就不是误会!
  于他们而言,误会我才是对的!
  所以,面对愈演愈烈地形势,面对除籍之论,比沙直接上报申请除族籍!
  ……
  于是,比沙就被去了族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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