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2章 你就是吃醋了

  顿时。
  旁边的人,都把陈猛当成了搭讪的狂徒。
  陈猛那叫一个尴尬。
  老老实实的看起了设计大赛。
  “亲爱的,咱们走吧,呆在这里无聊,实在懒得看这些人势利的嘴脸。”梁兰说。
  “老婆,等一等,我还陈兄一个人情,咱们就走。”何智礼说。
  “何兄,你们俩要是有事只管走,既然你说金奖已经内定了,想来我那朋友得奖已经无望,也不差你这一票。”陈猛说。
  “得不了金奖,拿个银奖也不错。”何智礼说。
  “银奖也不是那么好拿的,内地来的乡巴佬,能设计出什么好作品。”郑雄忽然讥讽道。
  “如果各凭本事的话,任何奖项都不是那么好拿的,不像某些人,为了得奖,上下两张嘴皮子一碰,把某个三秒钟的货色伺候舒服了,就内定成了金奖得住,这样的奖项,不要也罢。”陈猛讥讽道。
  呸!!
  梁兰脸色微红,看了陈猛一眼,大概也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。
  “哈哈,陈兄,打人不打脸,骂人不揭短,你这么明目张胆的揭短,容易招恨。”何智礼大笑。
  “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。”陈猛淡淡道。
  关于郑雄三秒钟的传言,并不是他说的,而是前世看过一些野史,据说是关玲亲口承认的。
  现在看来有可能是真的。
  “乡巴佬,你找死。”郑雄大怒。
  他身边的人连忙一把拉住他,“郑兄息怒,现在正在比赛,这么多人看着,跟这种没有素质的人一般见识,只会丢了你的身份。”
  哼!!
  郑雄铁青着脸,比赛也不看了,拂袖离开。
  一直没吭气的沈菲儿忽然凑过来,低声说,“你把郑雄得罪狠了,这人睚眦必报,肯定是去找人教训你了,要不你先走。”
  “你不是不理我吗?”
  “哼,本小姐就是让你尝尝被拒绝的尴尬滋味,本小姐可是已经尝过许多遍了。”沈菲儿多了一丝幽怨。
  台上正在走秀。
  聒噪的音乐声,一点儿也不影响两人的交流。
  沈菲绝美的脸蛋就在他嘴边,只要他微微前倾,就能亲上,而且,闪烁的霓虹灯光线中,真亲了也无人发现。
  陈猛视线一垂,看见沈菲儿丰挺的胸口,白皙娇嫩。
  他不用想起了离开荒岛那天。
  沈菲儿不着寸缕,沐浴在茭白的月光下,缓缓走进简易帐篷,那足以让任何男人都为之疯狂的绝美身体。
  陈猛呼吸瞬间有些加快,“菲儿,你很漂亮,漂亮的让人窒息,只是,我不能。”
  “又拿你结婚了来糊弄我是吧?其实你心里还惦记着谢莹莹,哼,本小姐不会轻易放弃,除非你告诉我,你一点也不怀念荒岛的日子。”沈菲儿压低声音。
  边说,还边鼓掌。
  “在荒岛的日子,这辈子我都忘不掉。可是…”
  “别可是了,你已经承认喜欢本小姐了,别想逃。”
  沈菲儿嘴角露出笑意,这时,一轮比赛完毕。
  又开始了打分环节。
  她也不再搭理陈猛,时不时的跟周围人寒暄着。
  “我真没糊弄你,哎,你怎么就不信。”
  陈猛挠挠头,说实话,沈菲儿跟他之前认识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。
  有刁蛮任性的一面。
  也有沉着冷静,端庄优雅的一面。
  比如现在,活脱脱一个交际场上的冷艳女总裁形象。
  可能在荒岛上,才是真正的她吧。
  想想也是,二十多岁的年龄,要掌控一家几十亿的上市集团公司,每天不仅要应付繁忙的工作,还要挖空心思的跟敌人勾心斗角。
  如果不善于伪装,早就被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。
  陈猛出神的想着,视线落在了沈菲儿翘起的美腿上,才发现,晚礼服的裙摆居然是开叉的。
  他很隐蔽的撩了撩沈菲儿的裙摆。
  沈菲儿立刻有所察觉,扭头看了他一眼,眉眼充满了笑意,低声道,“你吃醋了。”
  “没有。”
  “休想骗我,你就是吃醋了。”
  沈菲儿发出一阵得意的轻笑,然后又不搭理他了,自顾自的跟周围人交谈,时不时发出清脆的笑声,显然,心情很好。
  一直等着快一个小时。
  终于听到了主持人大声唱喏,“下面的参赛作品,是来自内地的设计师,柳叶小姐的设计…”
  陈猛立刻精神十足,“何兄,来了。”
  模特们,随着音乐,迈着节奏感强烈的猫步,穿着柳叶设计的服装亮相了。
  一亮相。
  现场的闪光灯就连成一片。
  贵宾区的评审,纷纷交头接耳的议论。
  “这种服饰很有特点,让人眼前一亮。”
  “是啊,没想到内地的设计师,水平也这么高。”
  “水平是不错,不过跟国际接轨还有一定的距离,国风味太浓,不合时宜。”
  “这次内地来参赛的作品不多,估计组委会会安排一个银奖给她。”
  “这位设计师是很有才华的,可惜生在了内地,要是生在香江,如此有民族特色的东西,说不定会受到追捧。”
  传到耳中的议论声,无一例外都是赞扬柳叶的设计水平。
  但是,陈猛听着很不舒服,赞扬柳叶就赞扬,干嘛要贬低自己的国家。
  越听越不爽,冷哼一声,“你们懂什么,民族的才是世界的,国风服饰是咱们自己的民族特色,为什么非要跟国外接轨,搞的不伦不类的?衣服就是自己的脸面,要穿出自信,穿出张扬,穿出气质。
  像你们这样,以为穿个燕尾服,打个领结就是上流人士?哪怕穿麻袋,只要有自信,无论走在哪,都是最靓的仔。”
  他的声音很大。
  不少人都听见了。
  有人羞愧。
  有人不爽的讥讽,“燕尾服,领结,不一定代表着高贵,但至少对场合的尊重,像你一样,随便穿一件t恤,牛仔裤就来参加这么重要的大赛,可见素质一般。”
  “内地人本来就没素质。”
  “跟这种乡巴佬说这些他也听不懂。”
  “这位内地来的先生,你口口声声都吹捧民族服饰,可你身上穿的,好像也是西方的衣服。”
  周围的人都对陈猛群起攻之。
  偏生。
  陈猛还无法反驳。
  他身上穿的确实是西式的衣服。
  沈菲儿眉头一皱,刚要说话,梁兰忽然说道,“亲爱的,看看这群不学无术的跳梁小丑,简直贻笑大方。咱们华人的传统服饰,向来只有在重要的日子,或者极其重要的场所,才会穿上,表示尊重。
  而西方的衣服之所以流行,恰恰说明了上不了台面,包括这些燕尾服,在中世纪,也不过是下人们穿的,后来之所以成为主流,只不过是因为方便罢了,要不,现在怎么看不到欧美人喜欢穿欧洲中世纪贵族的束腰裙了…”
 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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